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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部门职能

部门职能


    根据大编发[2004]27号文件,大邑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,机构规格为正局级。大邑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下设办公室、信息化管理科、无线电管理科、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等4个内部科室。核定事业编制12名,其中设主任1名、副主任2名;科室领导职数4名。
   
    主要职责

    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,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,行使信息行业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职能。

    2、研究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;指导各行业的信息化发展规划、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;整合全县信息资源,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;对全县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行政监督管理。

    3、组织实施国家和省、市信息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,研究提出本县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;负责本县信息化技术标准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。

    4、负责全县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;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;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地方信息服务交费政策与收费标准,并监督执行;协调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资金并监督使用。

    5、负责全县党政专用通迅网的规划、建设与管理;组织协调党政专用通信、救灾应急和其他重要通信;协调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工作;统筹规划全县公用计算机网、有线电视网、部门专用信息网的管理协调工作。

    6、组织拟定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;负责全县无线电频率和无线电台(站)设置的审核报批和监督检查;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监测与管制;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;维护空中电波秩序。

    7、负责全县信息业、软件业(含集成电路设计业)开发的行业管理;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行业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、吸收、创新工作,促进信息行业发展;组织、协调信息产业应用项目的实施。

    8、指导协调跨部门、跨地区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规划与建设;协助业主推进国家和省、市重点信息化工程;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;指导信息化宣传、普及、教育和信息化专业人才预测、规划、引进等工作。

    9、负责全县广播传送网(含有线电视网)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工作。

    10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大邑信息化管理办公室  版权所有  @2004